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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河保密协议

1.保密范围
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
2.保密义务
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
3.保密期限
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
4.保密费用
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
5.违约责任
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
6.其他条款
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

包河区,隶属于安徽省合肥市,于2002年合肥市区划调整时成立,位于巢湖北岸,合肥东南迎风口,襟“五河”而带“一湖”。全区区域面积340平方公里,其中巢湖水面面积70平方公里,辖7个街道、2个镇、1个省级工业园区,2011年常驻人口81万,是合肥市四个城区中面积第一大区、人口第一大区。区域内汇聚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、合肥工业大学等30多所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,以及省广电中心、省图书馆、省体育馆、安徽大剧院、中国包公园、卫立煌故居等一批文体机构和名胜古迹。因辖区内的包河景区而得名,因北宋名臣包公故里而闻名,经济综合实力连续多年位居安徽全省44个城区之首,相继获得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、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区、全国团建先进区、全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区、全省低保工作先进区、全省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先进集体、全省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区、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,为全省经济实力“第一城区”。2017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。